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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年度工程技术交通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1年8月29日 作者:
厅直各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应报送如下材料
1、《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1式25份,一律用A3型纸打印(不要装订、不要折叠);破格晋升的应在简明表中注明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哪一条。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式2份。
3、工程技术人员任期内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4、专业技术论文1篇1式2份(论文要求打印,正式发表的需提供刊物原件1份)。
5、任期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有效凭证,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式1份。
6、毕业证书、现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式1份。
7、申报人应提供最能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主要图纸或主要成果材料。
8、破格晋升的应提供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相应材料。
9、按闽人发[2004]145号文规定有职称外语要求的,须提供外语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免试审批表原件1份。
10、曾被否决且时间已达1年以上,再次申报的,应补充新的业绩材料。
11、申报评审人员个人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和技术工作经历均应在本单位经7天以上公示(含7天)。所在单位除按规定写出推荐意见外,还应在专业技术评审表中注明公示期(公示期为××××年 ××月至××日),材料真实。
    二、评审材料及各种复印件均应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评审材料须经单位审核,并在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注推荐意见。非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单位委托评审的,须出具省主管厅(局、总公司)的委托函。
    三、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底。
    四、评审收费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五、评审材料应于2011年9月15日-25日报送省交通运输厅职改办,逾期不接受。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一律退回。
    联系人:张礼锟、石周龙;地址:福州市金鸡山路27号省交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邮编:350011;电话:0591-87077023。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关于交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网上预申报的说明
 
    为方便交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福建交通人才中心特开发了网络预申报系统。申报人员须在9月10日前登陆福建交通人才网(www.fjjtrc.com)进行网络预申报,中心工作人员将对申报的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进行预审,会在五天内将预审结果及要求,反馈到申报人员的邮箱。预审通过后方可再向交通人才中心报送正式申报材料。
 
    服务热线:0591--968980
    联 系 人:石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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