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代理人员:
根据闽职改字[1993]18号文规定,经福建省交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认代少鹏等27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单见附件1)。任职资格确认时间自2011年10月13日起算。批准确认王实明等16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单见附件2)。任职资格确认时间自2011年12月5日起算。现予公布。
附件:1.代少鹏等27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王实明等16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1:
代少鹏等27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人员名单
一、技术员
代少鹏、毛欣华、张 航、苏添富、许妙芳、郑 毅、张 蓉、李致礼、甘小娟、涂亚坤、陈德浴、雷成喜、廖香花、江 浩
二、助理工程师
何炎恋、林志宏、黄志龙、沈坤权、罗陆斌、揭贵女、刘 博、郑传钊、江 峰
三、助理翻译
杨小燕、陈惠云、林 兵、邓 聪
附件2:
王实明等16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人员名单
一、技术员
王实明、张伟彬、徐将委、卢 惠、林东灵、黄敏剑、谢华龙、赵公龙、张翼扬、卢 忆
二、助理工程师
周 元、程道雏、郑以联、张 惠、田晓明
三、助理经济师
王媛媛
请以上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省交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领证手续。 |